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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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8-02-26 09:31 字体:【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太仓现代化发展的根本大局,也关系到每个家庭和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苏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总体要求,结合太仓市儿童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太仓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太仓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太仓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不断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基本实现规划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部分指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

  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末,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08‰,比省目标低3.92‰;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为0,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为0;婴儿死亡率3.18‰,比“十一五”降低0.63%,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62‰;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77.46%,比省目标高27.46%;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9.39%,比省目标高19.3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6.5%,比省目标低5.5%;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1.02%、儿童低体重率1.22%、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0.63%,均大幅低于省目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8.29%;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8.97%;儿童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8.6%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99.79%;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100%。

  儿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809613万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1.21%,总投入约25亿元用于新建、改扩建学校。男童和女童接受基础教育的差异已消除,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被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全市继续巩固学前教育,高质量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100%,位居全省第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 %;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46.1%,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52.6%;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38%;2014年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的城镇社区的比例、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的行政村的比例、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儿童家长年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均为100%,提前完成目标要求。

  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关爱民生城市、首个富裕型中国长寿之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荣誉称号,以全国平安建设“三连冠佳绩”获得“长安杯”殊荣,连续5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并获得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健康城市联盟等多项奖项,坚实的经济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为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5年,我市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到43.33%,绿地率40.72%,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4.05平方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7.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均为100%。全市统一使用优质饮用水。2011年起全面启动建设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搭建服务妇女儿童新平台,到2015年底全面建成省级妇儿之家13个,苏州市级妇儿之家28个,太仓市级妇儿之家50个。2011年建成市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为广大妇女儿童教育、培训、活动、展示提供了新场所。市图书馆少儿图书室拥有儿童书籍80227册,儿童音像制品出版数12113盘;市级青少年活动中心1个,校外儿童教育辅导站327个,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率达99%。

  儿童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十二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对少年儿童的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了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抵御能力,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预防和遏止,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建立了1个少年法庭,100%的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比例为2.25%,比“十一五”期末降低3.15个百分点;309名儿童得到法律援助,对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告人100%实施法律援助。建立太仓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暨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服务管理平台,实施“为了明天—太仓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工程”,实施“护蕾行动”,开展“蒲公英”行动关爱流动儿童,大力宣传了儿童安全自护意识、家长监督保护意识、社会关爱儿童意识的理念。

  特殊儿童得到广泛关爱。“十二五”期间政府共投入263万元用于新区中学长年开设免费班,招收家境贫寒热爱学习的学生。助学体系较为完善,教育系统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妇联系统实施“希望妈妈”工程、民政系统开展“星空下的慈爱”等项目,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每年坚持“六一”走访慰问贫困学生、关工委开展帮困助学行动等,社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对特殊儿童给予物质帮扶、精神关爱,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受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我市儿童事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儿童的综合素质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外来流动儿童的生存发展和权益保护需要进一步改善;未成年人犯罪、重新犯罪偶有发生。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仍显不足,文化娱乐市场仍然存在不健康隐患;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需要进一步整治;平等享有教育资源等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苏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全面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加公平、优质、适切的教育;完善适度普惠儿童福利体系,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提高“平等、包容、绿色、共享”理念下社会化服务儿童的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到 2020 年,儿童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部分重点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水平。

  三、“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和目标策略

  (一)身心健康

   主要目标

  1.规划筹建一所独立建制的二级妇幼保健院,建制镇(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达60%。(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2.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稳定在95%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稳定在5‰以下。(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3.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稳定在5‰、8‰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5.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率均达100%。优化学校儿童体育活动设施,加强公园、社区儿童体育活动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6.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疾病患病率进一步降低。(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妇联)

  策略措施

  1.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各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按照省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规划筹建1所独立建制的二级妇幼保健院。加强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建立危重新生儿救治分中心。合理配置儿科和新生儿科床位及医务人员,加强 NICU 建设工作。加大儿科医生、儿童保健医生的培养力度,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2.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实施健康市民“531 行动计划”,强化以“预防为手段、宣传为载体、网络为平台、筛查为基础、诊断为依据”的出生缺陷一体化综合干预防治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诊治等为一体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服务网络,扩大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提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加强户籍新生儿29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提高确诊患儿干预与治疗率。实施适龄妇女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3.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推进基层规范化妇幼保健门诊和数字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妇幼健康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加快新技术的临床应用转化,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死亡率的同时,逐步开展耳聋、自闭症等儿童常见的迟发性和遗传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干预治疗,进一步提高儿童生活质量。规范儿科诊疗行为,规范抗生素使用,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加强儿童药物安全管理。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5%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幼儿园(托儿所)和小学的儿童预防接种史建帐(册)率达100%,对辖区内幼儿园(托儿所)和学校查验率达100%,接种证查验率95%以上,查漏补种率9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5.促进儿童体质健康。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重视儿童的健康参与,普及用眼卫生、口腔保健、膳食营养、体育锻炼等常识与技能。改善学校和社区内儿童活动场所与体育锻炼设施,强化家庭—学校—社区之间的联系与互动,保证儿童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 小时,掌握 1~2项体育技能。逐步提高体检标准,家校互动控制中小学生肥胖率和视力不良新发病率。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6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稳定在7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6.促进儿童心理健康。整合优化医院、学校、社区心理健康机构及专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评估、干预和转介机制。加强学校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儿童心理素质,加大学校心理健康从业人员培训与管理,不断提高教师有效实施心理疏导和心理救助的能力。针对儿童家长开展各种形式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新婚期及孕期夫妇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注重单亲、离异、流动等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帮扶。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疾病患病率。(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7.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开展适龄儿童的生殖健康教育,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职校学生的生殖保健与性健康教育。优化青春期性教育课程,加强引导,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和职校学生的生殖保健意识与能力,预防少女妊娠和少女人流发生,在中小学校、职校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设立青少年生殖健康公益咨询热线。监测少女人流与少女生育状况。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满足儿童咨询、治疗与服务的需求。(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团市委,市妇联)

  (二)教育科技

   主要目标

  1.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2.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5%。(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接受同等待遇的比例达9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6.残疾儿童少年享受15年免费教育的比例达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7.青少年各类科普活动参与率达到90%以上。每两年举办一次“市长杯”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8.市属中小学90%建有科技活动室,命名表彰一批“太仓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标兵”。(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策略措施

  1.构建更加完善的学前教育体系。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实施校舍升级工程,更好地满足幼儿入园需求。努力消除超大班教学,把平均班额降低到30人左右。到2020年,全市计划新改扩建幼儿园18所,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到2020年,早期教育实现全覆盖,省、市优质园比例达95%。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帮助民办幼儿园转型,全市幼儿进入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的比例达到90%以上。推进残障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依托省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建立区域层面的课程游戏化建设推进机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品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2.保障儿童获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的建设要求,对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均等化。积极应对学龄儿童高峰,保证所有儿童按期入学和完成学业。重点保障智障、听障、视障、语言障碍、自闭症儿童和少年享有义务教育权益,坚持合理便利原则,满足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需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与区镇互动、行政部门与学校的联动,进一步完善各学段招生办法,确保阳光招生、有序招生。基本消除“择校”现象。加大义务教育改革项目区域推进力度,开展义务阶段积分入学和5+4学制的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接受同等待遇的比例达90%。坚持教育免费制度,加大对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他们按期入学和完成学业。到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扩建6所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初中;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完成部分学校单体项目的新建任务,同时完成部分中小学设施设备的补缺更新任务,实施校舍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3.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推进高中教育多元特色发展,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实行职普融通、高二和高三分流,鼓励部分基础好且有一定特长的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对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与覆盖范围。推行学生成长导师制,落实学生互帮互学行动计划,形成高质量、多样化、有特色、可选择的发展格局,提升整体办学水平。促进“生涯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和学生发展指导有机融合和渗透。推进分层教学和走班制,增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透明度。到2020年,全市目前所有普通高中建成省优质高中;建成1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中,并新建1所高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4.推进儿童科学素质教育。开展好“市长杯”青少年科技创新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打造成我市青少年科学教育最新成果的展示舞台,成为有志于投身创新创造的我市青少年向往的最高赛事及荣誉。组织开展校内科技竞赛活动,鼓励学校举办各具特色的科技竞赛。积极参加全国、省和苏州市各类科技竞赛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增强课程和教学的选择性和多样性。支持学校根据学生需要提供授课服务,探索开发STEAM、智能机器人、3D打印等实践课程。依托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流动少年宫”、“流动科技馆”、“科技夏令营”进社区、进校园、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深入开展探究性、启发性、创新性的青少年科技教育, 引导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三)儿童福利

  主要目标

  1.各类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2.儿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稳定在高水平,保障水平合理提高,困境家庭儿童重大疾病获得及时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3.孤儿养育水平适时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4.全面落实并适时提高困难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儿童护理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面、康复率和辅具适配率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5.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及服刑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医疗等权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策略措施:

  1.巩固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国务院、省、苏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相关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提高儿童福利保障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扩大范围、增加类型、提高标准,强化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保障,落实儿童监护责任,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分类评估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着力做好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采取多元投入,统筹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监护人监护缺失、不力和不当儿童、重残重病、流浪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的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救助工作。保障离异家庭、夫妻分居家庭儿童的探望权和抚养费。(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2.完善儿童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继续做好少儿相关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扩大儿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探索扩大自费医疗救助范围,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实现对困境家庭儿童重大疾病的精准医疗救助。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为重点的补充保障,发挥其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引导、支持并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医疗救助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红十字会)

  3.优化孤残儿童养育环境。完善支持孤残儿童发展的服务体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收养家庭评估制度,完善收养程序,规范收养行为,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探索有效培养孤儿心理与社会性健康发展的办法,积极协助孤儿成年后融入社会。深入开展反遗弃儿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弃婴(儿)数量。切实做好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和社会组织(机构)为社会散居孤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或补充保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4.完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和福利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提供全额补助、7~14周岁残疾儿童实行定额补助。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实施精准康复服务,确保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社会散居残障孤儿及低保家庭儿童纳入“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象范围。全面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使有需求的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5.加强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镇(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加大对孤残等困境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将儿童福利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大力加强儿童福利领域专业社工和专业律师等人才队伍建设,对现有儿童福利从业人员(如医护人员、特教教师、社工、康复师)加强专业化、职业化的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引导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儿童福利产业,支持提供专业儿童福利服务的社会组织发展,大力实施有助于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公益项目,努力构建多元参与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6.深化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保障流动儿童依法享有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继续深化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关爱保护机制,加强对流动儿童安全、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升流动儿童家长科学家教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促进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四)文化与传媒

   主要目标

  1.“十三五”期间制作2部以上高质量儿童题材广播剧或动画片。(责任单位:市广电总台)

  2.每年增加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的播出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太仓日报社,市城市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电视台)

  3.打造1个以上少儿精品栏目和精品节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总台)

  4.每2年举办一届少儿艺术节。(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

  5.儿童图书阅读率提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

  措施策略

  1.加大对儿童文化产品的投入。支持、鼓励、扶植健康向上的儿童歌曲、戏曲、影视、舞台剧、动漫、儿童文学作品等各类优秀文化产品创作和推介,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艺术向儿童传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2.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户外广告位按一定比例预留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内容。市广电总台设置少儿栏目或儿童专题节目,增加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的播出量。《太仓日报》设立儿童专栏,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和广告,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控制对儿童伤害事件受害儿童的过度报道,反对利用儿童开展商业广告和商业演出活动,切实保护儿童隐私。严厉查处和整治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广告、读物、音像和网络产品,保护儿童免受不良文化信息影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太仓日报社,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3.提升儿童文化艺术素养。深入开展校园艺术教育和文化建设活动,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提高学校艺术课教学质量。多形式地开展儿童文化艺术教育实践活动,创建在德育、科技、艺术、体育和中华优秀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办学特色,成立“江南丝竹团”等较具太仓特色的儿童文艺团体,培养艺术新人,传承好优秀传统文化。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场所,力争每年举办10 次以上的专题展览、讲座,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提高儿童审美与人文素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科协)

  4.鼓励和引导儿童阅读。探索将阅读指导纳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开展国学阅读推广、经典诵读等特色活动,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大力促进对少儿图书馆、学校、社区少儿阅览室的投入,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及其分馆全部实现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公益阅读服务网络全覆盖。面向0~3岁婴幼儿免费发放“悦读大礼包”,开展“悦读妈妈”进社区活动。每年在太仓阅读节期间,开展针对儿童的阅读专题活动,推进亲子阅读,力争儿童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1小时。(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妇联)

 (五)儿童安全

  主要目标

  1.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5年为基数下降1/6。(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2.儿童食品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9%以上,儿童用品、玩具中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指标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0%以上。儿童药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和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合格率均达到100%,在用大型游乐设施的定检率为9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

  3.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的比率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4.校车100%达到安全标准,有条件的中小学警务室覆盖率达到100%,幼儿园安保人员、监控配置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5.每个镇(区)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所有村(社区)聘请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保护督导员(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关工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策略措施:

  1.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计划,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救助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团市委,市妇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2.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等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的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婴幼儿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质量检测和预警机制。重点加强对本地生产儿童食品、用品和玩具生产企业的质检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共设施和游乐设备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监测和维护工作。推广使用私家车儿童安全座椅,保障儿童乘车安全。加大依法严厉打击网吧、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和其他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力度,确保儿童网络与社区安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关工委)

  3.保护儿童人身权利。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普及儿童防范性侵知识,提高儿童免于性侵的自我保护能力,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建立跨部门合作、多专业服务的儿童暴力伤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体系,对立案的伤害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100%查处。实行儿童伤害案件四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查。(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妇联)

  4.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儿童个体、家庭监护人、学校以及有关部门的儿童安全意识,预防和制止儿童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进一步健全基于社区的儿童保护体系和保护工作流程,建立发现、报告、评估、干预、处置保护机制。深化家庭监护干预试点工作,推进监护缺失或严重不当家庭的监护权转移工作,为遭受家庭暴力、事实上无人抚养等特殊状况下的儿童提供照料和庇护。(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5.创造安全校园环境。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无污染无毒害。加强对学校塑胶跑道、校服、饮用水和食堂、供餐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中小学警务室设置、安保人员及监控配置,所有学校、幼儿园建立“四位一体”防控网络。严禁教师伤害、侵害学生权利,预防和制止校园暴力伤害。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和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6.加强儿童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儿童社会保护工作网络,积极构建困境儿童社会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全面落实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督导制度,巩固和壮大基层儿童服务专业化队伍,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为儿童提供服务、维护儿童权益方面的作用,努力解决儿童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六)成长环境

   主要目标

   1.建设30家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体验基地,其中建成10家社会实践体验活动站。(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儿童环保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

   3.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成率达10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妇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4.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得到有效控制,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降低。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降低。(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5.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6.基本消除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现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策略措施

  1.拓宽儿童社会参与。全面实施“你我携手  共筑梦想”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体验活动,利用全市文博、科技、农业等公共场馆,实现全市各镇区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体验活动场所全覆盖,力争建设30家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体验基地,其中建成10家社会实践体验活动站,实行体验活动基地(站)指导员和志愿者培训计划,组织引导儿童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参与城市管理,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新平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2.建设适宜儿童的优良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与信息发布,加大PM2.5综合治理,扩大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要充分考虑儿童需求,营造儿童宜居的绿色家园。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和宣传活动,提升儿童和家长的环保意识,鼓励儿童和家长参与环保公益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妇联)

  3.加大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力度。建立市、镇、村(社区)三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校外教育辅导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站)设有儿童文化活动场所,积极推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科技设施向儿童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妇联,市科协,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4.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儿童本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保护儿童权利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与能力。推动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的专门司法机构,完善独立建制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试点建立少年法院。探索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化的少年家事审判庭,加快公安、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机构建设或落实专门专业人员,实行案件审判职能综合化、专业化。构筑社会化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扶体系,保障儿童100%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特殊保护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权益。(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5.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整治两非和统计监测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涉及犯罪的严厉打击。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指导和宣教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6.依法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落实儿童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禁止用人单位使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法律规定禁止范围的有毒、有害等劳动危险作业。建立健全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督、惩罚机制和常态化的举报系统,基本消除童工现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四、“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重点实事项目

  实施太仓市儿童“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将主要依靠规划导向、项目支撑和政策支持予以推进。配套实施一批事关儿童发展大局的重大工程,主要包括:

  1.儿童发展校园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无污染无毒害,学校塑胶跑道及其他设施安全环保,构建友好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供给营养健康午餐,提供绿色、友好的儿童生活、学习环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困境儿童关爱行动。建立困境儿童保护信息网络平台。全面落实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发挥政府兜底、部门联动作用,整合社会组织和爱心机构力量,保障所有儿童获得平等的教育、医疗、卫生、福利资源和服务,重点保障留守流动儿童、监护缺失儿童、孤残儿童、暴力侵害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的基本生活、安全保护和成长发展。异址新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可容纳150名学生就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3.家庭教育推进行动。实施中小学家庭教育课程项目(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妇联)

  4.儿童社区公益行动。社区开设公益放心班、公益课堂(牵头单位:市关工委、市志愿者总会、团市委)

  5.0~3岁宝贝阅读行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任务落实。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妇儿工委具体负责《儿童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2.加强政府主导,形成规划体系。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儿童规划》的实施作为政府管理儿童事务的重要手段,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儿童工作专题汇报,《儿童规划》实施情况列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3.加强机制建设,优化政策环境。要建立健全实施《儿童规划》的工作机制。建立目标任务分解、领导责任签约、年度报告工作、监测统计和评估、主要目标考核排序公布、示范带动、检查督促、重点突破等制度,定期总结交流规划的实施情况,推动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要接受人大和政协对实施规划、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监督。

  4.加强经费投入,重视能力建设。各镇区政府要为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人、财、物的保障。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政府妇儿工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对《儿童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要加强能力建设,确保机构单设,职级高配,编制到位,实施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二)监测与评估

  1.加强对本规划实施进程的监测评估。各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应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要加强对反映规划执行情况的各项数据资料的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为如期达标提供策略。

  2.进一步健全监测评估工作制度。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根据监测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监测统计组负责监测统计工作,由市统计局、市妇联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负责儿童发展统计年报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监测报告等。专家评估组负责评估工作,由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参与,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和中期、终期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各镇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工作制度。

  3. 进一步完善定期报送和评审制度。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区政府妇儿工委每年要向市统计局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市妇儿工委提交年度实施规划工作报告;各镇区监测组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度监测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度评估报告;各镇区妇儿工委向市政府妇儿工委提交评估报告。市政府妇女儿童工委对各镇区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对实施规划进行检查和督导。全市2018年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进行终期评审。

  七、备注和说明

  太仓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以对照国标、省标、苏州市标,体现太仓质量,坚持实事引领为基准,由于篇幅有限,国家、省、苏州市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指标并未穷尽,各地各部门在实施太仓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的同时,要推动国家、省、苏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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