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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女企业家联谊会

发布时间:2010-09-19 14:14 字体:【

太仓市女企业家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太仓市女企业家联谊会
第二条:本会性质:太仓市女企业家联谊会是由太仓市
经济领域中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女企业家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太仓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女企业家成长进步为宗旨,努力使本会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女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女企业家之间相互交流合作的平台,成为服务女企业家发展的窗口,激励女企业家为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会会址:太仓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太仓市扬州路99号)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五条:本会主要任务:
1.组织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举办政企对接、银企对接、各类讲座、培训班及考察活动,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积极推广企业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经营管理水平。
2.加强会员的组织和交流,对内开展素质提升、会员走访、研讨交流、行业联谊、拓展训练等活动,对外加强与国内外企业家、高校产学研合作和交流,积极开展信息传递咨询服务、科技推广、经验交流活动等。
3.广泛宣传各行业女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向有关部门积极推荐女性人才,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4.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5.开展有益于提高会员素质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为会员创造融洽、宽松的环境。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本团体章程;
  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3.在我市范围内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中担当主要管理职务;
4.依法诚信经营,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企业达到一定规模,新兴、科技产业具有领先地位;
5.经济类女性行业协会(社团),可以团体会员身份申请加入本会。
6.凡离开原单位管理岗位的会员,作自然离会,不保留会籍。如本人提出申请,并经理事会批准,作为荣誉会员参加本会活动。
7.凡会员及所在企业有违法行为并被国家机关给予法律制裁的,免除会员身份,不保留会籍。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监督权;
  3.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和享受本会的各项服务;
4.有申请退会的自由。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
  3.主动承担和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反映各方面的意见
和建议;
5.会员每年按规定交纳会费,会员所在单位应为本会的有关活动提供便利。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它的任务是审议本会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新一届理事会。
第十条:本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在闭会期间,确定本会活动计划,制定、修改本会章程等,并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组成。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或协商产
生,任期五年,可以连任,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改选。届中理事变化可协商调整。

第五章  活动经费
第十二条:活动经费:
1.会员交纳的会费,会费收取标准按理事会决议执行。
2.接受有关单位团体捐赠及个人的资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经太仓市第六届女企业家联谊会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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