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家庭教育研究会
发布时间:2010-09-19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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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太仓市家庭教育研究会
第二条 性质: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我市家庭教育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组成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 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团结热心家庭教育的专家和工作者,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的学术交流、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为我市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任务:
(一)开展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为指导家庭教育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为广大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服务;
(三)针对有关家庭教育的理论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
(四)推动有关方面举办各类家长学校,组织家庭教育的咨询服务和培训;
(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与有关部门配合考核、表彰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各类家长学校进行评估;
(六)编辑出版有关理论书籍、教材和宣传资料。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条件:凡拥护本会章程,热心于家庭教育事业,具有一定家庭教育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经单位推荐或本人申请,由本会批准,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入会程序:
(一)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种学术、科普活动,获得本会的资料;
(三)遵守本会章程,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四)以各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向研究会报告家庭教育的相关信息;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或修改章程;
(二)提出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
(三)讨论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第九条 理事会由各有关方面协调推荐产生。理事会协商产生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职权,市家教会办事机构设在市妇儿委办公室。
第十条 理事会任期三年。如有特殊情况,换届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